2013年9月24日 星期二

文化部「藝術新秀創作發表補助」,個人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三十萬元






截止日期:  2013 年1031

 (受理20141月到6月之計畫)







    文化部為發掘、培養各藝術領域具潛力之藝術創作人才,鼓勵藝術新秀將創作進行發表,特規畫
「藝術新秀創作發表」專案,透過公開徵選機制,提供作品發表的機會。

針對文化藝術新秀生平首次發表之創作,不論其創作項度為文學、視覺藝術、舞蹈、戲劇()
影視聽媒體藝術或是動漫,
均可透過申請本補助計畫,
取得作品發表之資源挹注。
獲補助計畫並將透過行銷
宣傳與發表等活動,提升
其作品之能見度。
本專案今年度次收件截止日期在本年1031(受理20141月到6月之計畫)

個人每案
最高補助新臺幣三十萬元;申請單位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一百萬元。歡迎相關領域之創作者踴躍提出申請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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